甲醇,盐酸,硫氢化钠,硫代磷酰氯,O,O-二甲基硫代磷酰氯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危险化学品属于许可类产品,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不得购买。生产企业购买须向我公司提供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》《营业执照》予以备案;经营单位须提供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《营业执照》予以备案。若无以上资质我公司不予售卖。
(注:相关资质必须注明甲醇,盐酸,硫氢化钠,硫代磷酰氯,O,O-二甲基硫代磷酰氯为许可范围内产品
公示材料如下:
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
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示
危废产生环节:
生产中废水中蒸发出的废盐(261-019-11)、蒸馏残渣(900-013-11)、中性油(263-009-04)及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润滑油(900-214-08)及废水站处理废水产生的污泥(263-011-04)。
危险废物类别:
农药废物(HW04\HW08\HW11)
危险废物特性:
易燃性,毒性 :
危险废物去向:
委托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、宁夏金塔有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夏江(乌兰察布)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内蒙古珑澄能源有限公司对危废处置进行专业化操作,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集中打包,贴好危废信息标签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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